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汕尾市江牡岛海域海洋牧场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已获得审批,予以批复。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汕尾市江牡岛海域海洋牧场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
海域使用权人:汕尾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用海面积:350公顷
用海类型、方式及用海期限:项目人工鱼礁部分的用海方式为构筑物用海(一级类)中的人工鱼礁类透水构筑物用海(二级类),用海面积 29.9250 公顷,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一级类)中的人工鱼礁用海(二级类);海上工作平台的用海方式为构筑物用海(一级类)中的其他透水构筑物用海(二级类),用海面积 1.0556 公顷,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一级类)中的渔业基础设施用海(二级类);其他区域的用海方式为开放式用海(一级类)中的开放式养殖用海(二级类),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一级类)中的开放式养殖用海(二级类),面积 319.0194 公顷,其中网箱养殖面积 100.2694 公顷,底播养殖面积 174.7987 公顷,吊养养殖面积43.9513公顷。
专此公告。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