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汕尾市区海滨大道西段及周边支路市政工程项目等两个项目已获得审批,予以批复。现公告如下:
(一)汕尾市区海滨大道西段及周边支路市政工程项目
海域使用权人: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用海面积:0.5912公顷。
用海类型:交通运输用海(一级类)中的路桥用海(二级类)。
用海方式及用海期限:用海方式为构筑物用海(一级方式)中的跨海桥梁用海(二级方式)。批准用海期限为50年。
(二)广东省汕尾遮浪角西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项目
海域使用权人: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用海面积:213.9714公顷。
用海类型:项目5座人工鱼礁群的海域使用类型为渔业用海(一级类)中的人工鱼礁用海(二级类)。除去鱼礁群的其他海域,海域使用类型为渔业用海(一级类)中的开放式养殖用海(二级类)
用海方式及用海期限:鱼礁群的用海方式为构筑物用海(一级方式)中的透水构筑物用海(二级方式)。其他海域的用海方式为开放式用海(一级方式)中的开放式养殖用海(二级方式)。批准用海年限为15年。
专此公告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