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市长逯峰主持召开市政府八届第16次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全市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干部大会精神,部署推进我市营商环境、要素保障大会战等工作,研究汕尾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办法、汕尾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等事项。
会议通报了我市营商环境和要素保障大会战工作情况,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全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主动拉高标杆对标先进,加快打造4.0版营商环境,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建立健全“信息收集、任务下达、工作落实、结果评价”工作机制,强化督查督办、通报、约谈,倒逼《汕尾市2022年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各项工作落实,力促我市营商环境在考评中提档进位。要全力抓实土地保障,针对水利、交通等民生项目,用好用足现有政策,“短平快”协调解决制约因素,推动重点招商项目、民生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发挥效益;全力抓实金融保障,多措并举推动普惠金融服务向基层延伸,多管齐下提升金融服务市场主体能力;全力抓实财政资金保障,加快项目工程结算进度,推动重点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会议审议了《汕尾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汕尾市农村建房条例(草案)》。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三区三线”划定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做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优化拓展城市发展空间,认真细究《城乡规划条例》内容,确保《城乡规划条例》落地落实。要把农村建房整治当成大事要事来抓,强化农村建房管理,坚决打击违法用地行为,严格按照村庄规划开展农村自建房建设,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具备施工资质,加强农村自建房审批程序、验收标准、使用范围监管等环节规范化管理,实现农村自建房全过程全链条全程化监管。
会议审议了《汕尾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办法》《汕尾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汕尾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汕尾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的通知》等,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通力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推进《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落地落实,要按照2022年全市城乡低保、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最新标准要求发放到位,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精准解读政策,让广大群众了解政策、得到实惠,切切实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领导黄志坚、叶健德、石磊、温树斌、周小壮、范振学、许伟明、李永坚出席会议。
实习记者:许楚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