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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市区百安居公租房签订租赁合同通知
  • 2017-12-26 12:18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市区百安居公租房出珠号码1118号配租对象(须本人带身份证原件)按下面时间进行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者,视为放弃本次配租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号码段时间安排

(一)出珠号码1号-20号,12月25日签订合同;

(二)出珠号码21号-40号,12月26日签订合同;

(三)出珠号码41号-60号,12月27日签订合同;

(四)出珠号码61号-80号,12月28日签订合同;

(五)出珠号码81号-100号,12月29日签订合同;

(六)出珠号码101号-118号,12月29日签订合同。

 二、签订合同地点

 市区百安居1号楼楼下物业管理处。

 三、签订合同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四、注意事项

 (一)各配租对象签订合同时交纳三个月租金1134元,每月租金378元(不含物业管理费);

 (二)履约保证金1200元。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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