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召开全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现场会议明确,今年已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0.4万套(间),各地要坚决防止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
今年以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有关试点城市高度重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已筹集建设20.4万套(间),完成年度任务92%。
在筹建过程中,广东省积累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加强顶层设计,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等政策;科学做好“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十四五”期间全省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29.7万套,总量位于全国前列,其中广州市60万套(间),深圳市40万套(间)。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11.23 岳建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