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年度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任务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改进租赁补贴工作,加快预算资金执行力度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2020年我市需完成350户租赁补贴任务。省财政厅已提前下达2020年部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和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各地要改进公租房租赁补贴工作,简化租赁补贴申请手续和程序,结合市场租金水平,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并根据保障对象的收入水平实行分档补贴。
涉及个人财政补贴(补助)的资金,要严格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和个人财政补贴(补助)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粤财监〔2020〕5号)要求,对符合公开条件的个人资金补贴(补助),实行“一张清单”式目录管理、“三集中”式事前公示、事后公开信息披露机制。
二、加强监督管理,加快续建棚改项目建设进度
对续建的棚改项目,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建设进度,严格工程质量监管,确保项目品质。对与棚改项目直接相关配套基础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和交付使用。对尚未完成分配入住的棚改项目,要加快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尽快完成分配工作。
附件:汕尾市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任务分解表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5日
抄送:市财政局。
附件:
汕尾市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
计划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