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通报了《深圳市—汕尾市产业转移合作园(深汕合作拓展区)招商引资若干措施(试行)》(下称《若干措施》)制定有关情况,并解读政策内容。 特色政策为入园企业量身定制 近年来,深圳、汕尾携手紧密协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和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推进实施“百千万工程”,设立了深圳市—汕尾市产业转移合作园,在2024年1月揭牌成立了园区管委会。该合作园位于海丰县城西北部,毗邻深汕特别合作区,是深惠汕产业创新走廊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切实向来汕投资兴业的龙头企业提供优质政策保障,市政府在今年3月出台了《若干措施》,并于3月19日起正式施行。《若干措施》包含了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搬迁支持、产值支持、厂房支持、企业资质支持、贴息支持、人才支持、用电支持、企业授信和代办服务等9个部分,16条支持措施。 《若干措施》的出台将有助于深化深圳、汕尾两市产业协作共建水平,持续优化革命老区营商环境,厚植招商引资新沃土。 “《若干措施》为入园企业量身定制,结合了特区、老区相关政策,导向明确、针对性强、支持力度和创新力度大。”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尾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若干措施》的亮点在于以“真金白银”扶持企业入园,同时以“深圳经验”来保障企业后续稳定运营发展,让企业可以享受“一对一”的园区优质服务。“通过《若干措施》的实施,将助力两市共建产业合作园区,努力打造成为承接产业有序转移的‘桥头堡’,产业集聚的‘高产田’,助力两地产业有效联动、高质量发展、互惠共赢。” 合作园区内如何细化惠企服务?据介绍,《若干措施》的特点之一是以“深汕服务”提升园区营商环境。园区设立了企业服务中心,建立一支企业服务专员队伍,为正式落户的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一方面,强化要素服务保障,围绕用地、用房、用水、用电、用气、用工、金融支持、生活配套等要素,按照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为企业提供全流程的闭环服务。另一方面,强化包保服务保障,对产业项目实行领导干部 “包保” 制度,加快推进项目落地,让领导干部成为项目“操盘手”,全程参与项目洽谈、签约、开办、上规、上市等服务工作。此外,园区管委会还计划将引入智能化政务服务平台,让企业从落户开始,在汕尾市辖区内需要办理的各项行政事务以及部分异地(深圳)办理事项拥有“一站式快速解决通道”。 强化举措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入驻 深圳、汕尾联合出台招商政策,以量身定制的诚意向企业抛出了“橄榄枝”,下一步如何吸引更多优质企业落户?市投资促进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招商政策实施过程中,将强化精准招商、代办服务、政策宣传三方面工作,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入驻合作园,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强化精准招商方面,积极抢抓“双区”建设重大战略机遇和新一轮深汕对口帮扶协作的有利契机,突出以实体经济为本、坚持制造业当家,特别是瞄准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强化与比亚迪等新能源汽车企业的深度合作,挖掘上下游重点供应商企业,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集中资源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突破,大规模成建制、全链条引进一批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创新型智能型的产业项目,加快推动产业有序转移。 在强化全代办服务方面,围绕构建起“开办企业、开发建设、开工生产、开心满意”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持续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全代办服务。全力推动“专班+团队”模式,构建全流程对接跟进的项目服务体系,通过“一对一、点对点”精准服务,为企业提供暖心的“保姆式”服务,实现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服务零距离”目标,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升级优化营商环境。 在加强政策宣传推介方面,重新梳理编制《汕尾市产业扶持政策汇编》,重点加大宣传园区对企业在固定资产投资、设备搬迁、项目建设、用地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支持。同时,充分利用对接企业举办招商活动的契机,多举措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提升园区吸引力,吹响深汕对口帮扶协作号角,打造特区老区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改革创新示范基地。 构筑园区“硬支撑”培育优质企业 深圳、汕尾联合出台招商政策是落实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加快推动深圳市—汕尾市产业转移合作园区建设的一次新尝试。市工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利用抢抓“双区”建设重大战略机遇和新一轮深汕对口帮扶协作的有利契机,持续推进深汕产业园区建设,积极为企业提供有效支撑,做好两方面工作。 一方面是全面提升园区承载力。我市将坚持以“百千万工程”为总牵引,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明珠二号”产业园区攻坚行动,充分依托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协作机制,建立纵向、横向对接渠道,做好与深圳市、区的沟通协作,用足用好专项帮扶资金,着力破解各类资源要素紧缺难题,最大限度发挥土地、资金、金融、人才等资源要素对产业园区的关键作用,加快推进一批基础设施及产业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快优化园区空间载体,全力争取省支持我市优化调整主平台空间范围,推动天星湖片区享受省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政策。 另一方面是强化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我市将大力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计划,优化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梯次培育机制,筑基汕尾一流企业群。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强强联合,大力提升产业链整合能力,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对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小升规”等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同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优质企业量身制定金融服务方案,完善支持优质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的工作机制。建立优质企业常态化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全面精准服务。 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工作 近年来,汕尾市以“全方位降成本、全周期优服务”为抓手,高层次实施“四数联动”示范工程,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大平台、大数据、大服务优势,持续推动营商环境迭代升级,并在2023年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进入“粤东西北前三”。 “2024年,我们将围绕打造营商环境5.0版,持续对标学习先进地市制度性创新成果,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攻坚行动,全面开展‘阳光春雨清风行’,着力构建‘全方位降成本、全周期优服务、全过程强监管、全链条促发展’联动体系,持续推动营商环境迭代升级,全面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市政数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巩固改革成果,全力建设最优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春雨润企降成本”,加大“粤财扶助”平台推广力度,继续实施“企业刻章,政府买单”等惠企政策,扎实推进“阳光暖企优服务”“政务服务体验员”和企业投资“全代办”服务,全面打造汕尾政务服务特色品牌“深汕零距离”。 二是加强统筹谋划,全速打造营商环境5.0版。对照深圳、广州等先进地市营商环境最新做法,进行150项具体改革举措,为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场经营主体,进一步激发营商环境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高位部署立法,全面加强营商法治保障。将《汕尾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入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并形成《汕尾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从总则、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数字政府、法治环境、附则6个方面提出了60条具有汕尾特色的营商环境内容,在制度层面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