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起我市推出第一轮“以旧换新”系列促消费活动 让更多优质消费品进入百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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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 12:01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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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下午,我市召开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新闻发布会,聚焦家电、汽车、家装厨卫等领域,深入解读《汕尾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从5月1日到12月31日,全市分轮次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第一轮启动时间为5月1日至8月31日,通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家电以旧换新,推动家装厨卫“焕新”等活动,让更多高质量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以“真金白银”激发我市消费活力。第一轮活动结束后,结合活动开展情况和效果调整活动规则,年内适时延续推出第二轮活动。 活动期间,对个人消费者交售任一旧家电并购买符合条件的17类绿色智能低碳家电产品和手机类电子产品,发放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补贴。 补贴标准为:不超过新购置家电销售价格的10%,每件家电(或单张消费券)补贴金额不超过500元,单个消费者补贴不超过2000元。家电销售价格以家电商品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 参与活动的产品范围包括:空调(含中央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洗碗机、扫(拖)地机、打印机、空气净化器、微波炉(含一体机)、电磁炉、电饭煲、电风扇、净水机和微型计算机(含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共17类家电产品以及手机类电子产品。绿色智能低碳家电及电子产品范围参考:已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已纳入能效(水效)标识目录的产品,能效(水效)等级应达到二级及以上。 活动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广东转让本人名下车辆,并在汕尾市新购新能源车、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向消费者发放一次性购车消费券补贴。 补贴标准分为三档: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3000元/辆,燃油车补贴2000元/辆;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5000元/辆,燃油车补贴4000元/辆;购车价格25万(含)以上的,新能源车补贴8000元/辆,燃油车补贴7000元/辆。新购车辆价格以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 参与汽车消费券活动需满足的条件包括:转让车辆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在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并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发生所有权转移;新购车辆日期需在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车辆注册登记日期需在2024年9月30日前;转让和新购车辆的注册使用性质均为非营业性乘用车。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自《细则》印发之日(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报废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以在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申请补贴。 补贴范围和标准为:自《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家装厨卫“焕新”方面,将突出扩大存量房装修改造,推动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和家居适老化改造,引导金融机构针对家装厨卫“焕新”需求开发金融产品,培育绿色智能家居消费新增长点,持续释放家居消费潜力。
4月30日下午,我市召开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新闻发布会,聚焦家电、汽车、家装厨卫等领域,深入解读《汕尾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从5月1日到12月31日,全市分轮次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第一轮启动时间为5月1日至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