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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多部门回应森林防火形势、清明祭扫、火灾处置等焦点话题 4月11日前需实名预约祭扫
  • 2021-03-24 11:12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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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日报讯 (记者 林一秀)当前森林防火形势如何?市民如何进行“祭扫预约”?上坟祭扫引发山火怎样处罚?3月23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森林防(灭)火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近期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及具体工作举措,以及清明节期间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祖、强化疫情防控工作举措,市林业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等多部门回应涉及森林防火形势、清明祭扫、火灾处置等焦点话题,呼吁市民群众转变思想观念,采用鲜花祭扫、植树祭奠、网上祭扫等绿色文明的方式缅怀先人,守护汕尾的青山绿水。


  森林防火形势较为严峻

  “今年以来,我市天气久旱无雨、林下可燃物增多、春耕备耕农事用火等风险叠加,截至3月20日全市林草卫星监测系统发现火情热点58个,全市森林防火形势较为严峻……”发布会通报,春分至清明这段时间,我市将迎来群众上山扫墓祭祖高峰期和森林火灾的高发期,由于群众上坟烧纸钱、点香烛、放鞭炮的扫墓风俗一时还难以彻底改变,全市即将进入森林防火关键时刻。

  为切实做好春分至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市林业局提前谋划部署,出“十招”全力以赴坚决打赢森林防火攻坚战。一是举办培训班,提升森林防火业务骨干队伍素质和能力水平;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分工;三是召开誓师大会,发出全面打响春分、清明防灭火攻坚战的动员令;四是组织“五清行动”(即清坟边、清林边、清池边、清隔离带、清旅游景区内可燃物),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五是更新“一张网”,落实森林防火山长制网格化管理;六是签订责任书,负责人立下森林防火军令状;七是发出一封信,呼吁全市人民参与森林防火;八是制作警示片,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法律意识;九是推行“防火码”、“护林码”,大数据智慧管理森林防火;十是成立督导组,确保森林防火工作落细落实。

  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我省实行全年森林防火,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特别防护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森林防火区设立临时性的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实行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森林特别防护期内,群众如不听劝阻,强行携带纸钱、香烛、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防火区,以劝说教育为主。如果不听劝阻、强行冲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检查任务的人员可以对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实行集中保管。对有关人员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行政拘留或处罚。

  群众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爆竹等没有引起森林火灾会受到处罚吗?造成森林火灾又如何处罚?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回应:根据规定,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并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严阵以待做好灭火准备

  “今年来,由于全球变暖和‘拉尼娜’现象,各地风高物燥,森林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森林火灾和火警呈大幅增长趋势。”发布会通报,今年我市气象条件比较异常,森林火险等级将持续高位运行。

  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承担着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提早谋划部署,统筹、协调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积极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起草并提请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印发《汕尾市2021年全国“两会”及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修订完善《汕尾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为森林火灾处置提供科学指导。清明期间,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组织森林消防队伍加强应急实战演练。此外,汕尾军分区、武警汕尾支队和市消防救援支队、交通、气象、供电等部门负责支援森林火灾处置的队伍也都严阵以待。

  如何科学指挥处置森林火灾?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表示,根据《汕尾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发生森林火灾1小时仍无法控制的,镇(街)森防指启动应急响应;持续燃烧3小时以上仍无法控制的,县(市、区)森防指启动应急响应;持续燃烧8小时以上仍无法控制的,市森防指启动应急响应;持续燃烧20小时以上仍无法控制的,市森防指报请省森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响应启动后,立即建立“四个一”机制:一个前线指挥部,全面负责火场现场指挥;一个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与前线指挥部协调联动,做好物资调配和保障等工作;一套工作机制,明确指挥扑救流程,根据火场情况制定扑火方案;一个对外发布窗口,根据舆情和社会关注情况,及时通过媒体统一发布正面信息。现场的消防力量将按照“打火、清理、看守”相结合的原则配置力量。扑火过程中以班组为单位组织扑火,即一个扑火组配置一个火场清理组和一个火场看守组,明火扑灭后马上跟进清理火场和看守。经县(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验收火场,确认没有复燃风险后,方可撤离。

  4月11日前需预约祭扫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清明期间祭扫的部署要求,今年清明期间祭扫不采取“一刀切”,全市各殡仪馆、公墓、骨灰楼等殡葬服务机构有序开放现场祭扫服务,于3月21日至4月11日实施祭扫预约。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说,今年该局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把推进移风易俗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推广线上线下组合小程序,制作两个祭扫平台操作指引图,满足群众多种方式祭扫需求。一方面,满足群众线上祭扫需求,宣传推广“粤省事”-“网上祭扫”平台,为群众提供网上祭扫、敬献鲜花、挂黄丝带和寄心语卡等简约文明的低碳祭扫服务。另一方面,在“善美村居”小程序开发具有汕尾特色“祭扫预约”平台,“祭扫预约”平台整合了全市殡葬服务机构信息,方便群众进行祭扫预约,实现错峰、限流等要求,既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现场祭扫需求,又确保现场祭扫活动有序开展。市民可通过两种途径进行“祭扫预约”:一是通过微信搜索 “善美村居” 小程序,选择“祭扫预约”模块,按照程序要求填写有关信息,选择祭扫场所、日期和时段,进行祭扫预约。二是通过电话预约。“祭扫预约”指引和预约电话已在市民政局网站和“汕尾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市民预约前需注意,同一殡仪馆、公墓、骨灰楼等殡葬服务机构一天内只能预约一次,限制5人;预约为实名制,预约时需要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如预约信息填写有误,请撤销预约订单(首页-个人中心-我的预约)后再次预约;预约仅当天当时段有效,过期失效,需重新预约;进场祭扫时间超过预约时间段后,逗留时间不可以超过1个小时;进场提前准备好本人粤康码,亮码通行。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提示,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建议以下四类人员不参加清明祭扫,分别为14天内有境外(含国外和港台)旅居史人员;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人员以及体质较弱的老人、儿童、孕产妇;密切接触者解除14天隔离未满7天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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