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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条例下月施行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 广东将建设“15分钟健身圈”
  • 2019-06-22 15:15
  • 来源: 南方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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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健身却窘于没有好去处?这个尴尬下个月起或可解除。从7月起,《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将正式施行。21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该法规制定和贯彻实施的有关情况。作为广东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专门性行政法规,该条例首次明确要求,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公众开放,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且每周不少于56小时,且推动城乡普遍建成“15分钟健身圈”。与此同时,为推动条例落地落实,我省将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措施办法纳入《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编制,以此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全面发展。

  学校开放体育设施可外包管理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黄伟忠介绍,在省级层面,我省已经针对全民健身相继配套出台了《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广东省群众体育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此次将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相关政策上升为法律规范,旨在全面贯彻实施国家相关法规,增强人民体魄,制定适合我省实际情况的地方性法规。

具体而言,黄伟忠透露,当前广东在加强和改善全民健身工作方面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诸如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城乡体育发展依然滞后、群众体育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

对此,条例专门对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时间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且每周不少于56小时,并特别规定开放时间应当与当地公众的工作时间、学习时间适当错开,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延长开放时间。

黄伟忠介绍,针对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了立法论证会,并于法规二审时增加了学校开放的管理模式和体育设施相对隔离等内容,以此解决学校开放期间的管理难题。

此外,为减少学校开放顾虑,黄伟忠表示,条例专门规定,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应当办理有关责任保险,并明确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自行管理、与乡镇(街道)联合管理、组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或者外包管理等方式,也可以由县级以上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统一实施外包管理。针对学生在锻炼过程中受到损伤谁来负责的问题,我省也已开始试点,在一些学校、地区试行保险制度。

  每五年制定新周期《全民健身计划》

即将施行的全民健身条例如何确保得到有效贯彻实施?省体育局局长王禹平表示,我省将开展全省大宣讲,邀请专家分级分批在全省开展巡回宣讲活动,使广大干部熟知条例所规范的内容,并以此促进、督导各地全民健身工作。

此外,为有关部门和公众能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和各项规定,保证条例的贯彻实施,我省将编写《条例释义》解读稿印发各地。

据了解,在条例颁布施行的同时,我省加快完善条例配套文件《广东省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广东省全民健身服务标准》等,修订《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活动管理规定》,并每五年制定新周期《全民健身计划》要求,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全面发展。

王禹平表示,为满足群众开展健身活动的需要,条例将注重体育设施建设与共享,深入推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扩容提质,继续利用闲置地,推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推动城乡普遍建成“15分钟健身圈”。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 陈理 通讯员 任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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