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应急救援教育基地及设备设施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进行批前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应急救援教育基地及设备设施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建设拟选位置: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
拟用地面积:项目拟用地总面积0.42公顷,其中农用地0.0952公顷(不涉及耕地),建设用地0.3248公顷。
拟建设规模:用地总规模0.42公顷。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应急救援教育基地及设备设施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具体内容,可到我局咨询。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660-3377012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