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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区环品清湖金湖路东段(示范段)岸线修复景观工程项目海域使用前审批公示
  • 2024-12-11 16:2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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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市区环品清湖金湖路东段(示范段)岸线修复景观工程项目位于汕尾市区东南部的品清湖北岸,申请海域使用总用海面积为5.2056公顷,其中品清湖北段海上栈道面积为2.8216公顷,金湖路东段木栈道面积为1.9296公顷,架空平台面积为0.4544公顷。项目申请用海范围占用人工岸线总长度1378.9米,申请用海期限为25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应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应提供身份证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12月20日止,共10个自然日。

  三、受理单位: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海域海岛管理科。

  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0660-3385329。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六号,邮政编码:516600。

  附件:项目宗海位置图.pdf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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