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现将汕尾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予以公示。
海域使用申请人:广东百景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制单位:汕尾智博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用海位置:项目位于汕尾保利金町湾对出海域。
一、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应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应提供身份证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公示时间:2025年1月16日---2025年2月5日止,共10个工作日
三、受理单位: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海域海岛管理科。
联系人:薛先生;联系电话:0660-3385329。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六号,邮政编码:516600。
附件:保利金町湾度假区滨海旅游配套综合项目二期保利金町湾水上活动中心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pdf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