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收到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拟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拟选位置:汕尾市城区东涌镇、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遮浪街道、田墘街道、东洲街道。
拟用地面积:6.9536公顷
拟建设规模:厂区用地6.5055公顷、一号泵站用地0.2000公顷、二号泵站用地0.1487公顷、三号泵站用地0.0994公顷。
相关利益人如果对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有意见,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我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660-3377012
附 :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项目选址范围图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