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0年12月29日市政府非农建设用地会审会审议,同意同意将位于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241省道北侧面积为 65055㎡的土地,规划安排给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一期项目建设用地。现拟核发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手续。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一期。
用地位置: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241省道北侧。
用地性质:排水用地(U21)。
用地面积:65055㎡。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调整的具体内容,可到我局咨询或登录网站(//www.envoykitchen.com/swgtj)查询。相关利益人如果对用地规划许可有意见,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我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660-3377096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