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汕尾市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进行批前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汕尾市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汕尾市水务工程事务中心
建设拟选位置: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
拟用地面积:项目拟用地总面积0.0730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730公顷。
拟建设规模:项目用地总规模为0.0730公顷。
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660-3377012
附 :规划选址范围图.pdf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