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汕尾市区金鹏路西段等十路段市政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进行批前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汕尾市区金鹏路西段等十路段市政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建设拟选位置:汕尾市城区
拟用地面积:项目拟用地总面积10.0406公顷,其中农用地0.0183公顷(耕地0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9.8488公顷,未利用地0.1735公顷。
拟建设规模:用地总规模为10.0406公顷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660-3377012
附:汕尾市区金鹏路西段等十路段市政工程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pdf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