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省道S241线海丰赤坑至汕尾城区段改扩建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进行批前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省道S241线海丰赤坑至汕尾城区段改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建设拟选位置:汕尾市海丰县
拟用地面积:项目拟用地总面积34.6613公顷,其中农用地25.8032公顷(耕地4.0953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7.6381公顷,未利用地1.2200公顷。
拟建设规模:用地总规模为34.6613公顷。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660-3377012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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