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函〔2018〕156号
省海洋与渔业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曾令楷代表提出了《关于要求拨款帮助陆丰市湖东渔港建设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湖东渔港位于湖东镇内,碣石湾东侧,直接与南海相通。渔业人口2万多人,约占全镇总人口20%,有机动渔船475艘,渔港配套设施基本齐全,是陆丰市主要的渔业产品集散地、“四大渔港”之一。该港地理位置重要,海陆交通方便,湖东渔港旧称“龙海港”,依附碣石湾和甲子311海区,面临广阔渔场和虾场,是粤东优良渔港之一。目前,湖东渔港存在基础设施等级低、港池航道弯曲淤浅,没有渔业码头,后勤配套设施建设零乱、防灾减灾能力薄弱等的问题,严重制约了湖东渔港及其相关产业的发展。加快推动湖东渔港整治建设已是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湖东渔港属地方性渔港,已列入省、市《现代渔港建设总体规划》。该渔港规划发展方向以完善渔港的生产服务及避风功能为主,适当发展休闲观光渔业。由湖东镇人民政府做好渔港总体规划、设计论证、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目前,我市全力推进湖东渔港建设,开展“湖东渔港建设整治工程”,并已进行初步规划。湖东渔港一期工程建设计划投资5000万元,建设内容为码头及其配套功能设施、疏浚港池航道30万平方米。现已完成港区测量,并正在聘请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其中,工程的资金主要源于以下三个渠道:一是申报国家、省渔港建设专项资金。我市将积极申报中央、省相关渔港建设项目资金,争取中央、省渔港建设专项资金扶持。二是加大地方财政配套投入。市、县财政积极筹集现代渔港建设资金,做好渔港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渔港的日常维护经费由渔港经营和管理主体负责,渔港所在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助。三是创新融资机制。灵活运用BOT(建设-运营-移交)、BOO(建设-拥有-运营)、TOT(转让-运营-移交)等多种PPP模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渔港建设项目。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益性配套项目的给予适当补助、贴息;积极发挥银行和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的积极性,拓宽渔港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鼓励银行开展渔港项目抵押贷款业务,鼓励风险投资机构参与渔港项目开发。建立开发收入投入渔港公共设施建设机制,实现“以港建港”、“以港养港”的良性循环。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