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函〔2018〕161号
省农业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王代成代表提出了《关于提升陆丰市村级动物防疫员经费保障水平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陆丰市现有村级动物防疫员343人,去年7月开始财政定额补助每人每月150元。为缓解补助金额偏低的实际问题,调动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积极性,促进基层动物防疫员工作顺利进行,建议补助标准五年内逐步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具体实施方案从今年开始,前三年每年增长100元,到第五年实现每人每月1000员左右。今年3月,我市下达陆丰市临时救助资金2亿元,主要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和农林水事务等配套资金需求。陆丰市将统筹该资金用于提升村级动物防疫员经费保障,同时陆丰市将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和事权管理原则,落实此项工作主体责任,多方面筹集资金,确保村级动物防疫员经费保障提升。
鉴于陆丰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困难的实际,建议省财政部门给予转移支付方面支持,统筹安排。同时建议省政府逐步增加在养老、医疗等方面的投入,尽快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安排解决村级动物防疫员养老、医疗等方面的问题。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