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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56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 2021-04-11 17:35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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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曾省建代表提出了《关于支持解决陆丰水利项目建设资金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积极争取革命老区扶持政策,加快陆丰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落实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决策部署,履职尽责,统筹谋划并积极推进全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积极争取将陆丰市水利建设项目纳入省、市的相关规划。针对陆丰市水利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将近期急需实施的引调水工程、农村饮水、水闸(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灌区节水改造、碧道建设等一大批关乎长远发展、关系民生改善的水利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广东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汕尾市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及《汕尾市农村水利治理规划》等省、市的相关规划,为进一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快水利建设奠定坚实基础。目前,陆丰市螺河水闸、螺河至碣石原水管道工程、万里碧道、龙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等工程已列入省、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项目笼子。根据在编制的汕尾市“十四五”水利改革发展规划,初步规划陆丰市“十四五”水利投资项目58宗,总投资124.05亿,十四五期间投资44.66亿。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落实革命老区政策,加大对陆丰市水利建设资金支持力度,补齐水利建设短板。我市积极与省水利厅对接沟通,省水利厅一直按照“高看一眼、厚爱三分、同等优待”的原则,加大对海陆丰革命老区的资金倾斜。据统计,“十三五”以来,陆丰市累积争取省级以上水利建设资金8.09亿元(其中中央2.85亿元,省5.24亿元),重点支持中小河流治理、水闸(水库)除险加固、小型农田水利、高效节水、村村通自来水、碧道建设、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水利项目,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这几年也是陆丰市水利投资规模最大、建设进度最快、改革力度最强、综合效益最好、群众受益最多的几年。

  二、切实落实地方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

  按照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制度,以及水利工程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市、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县(市、区)人民政府,资金筹集的责任主体也是县(市、区)人民政府。对于陆丰市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的资金压力和困难,一是请陆丰市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突出重点”的原则,区分项目轻重缓急,积极稳妥地推进水利项目建设。二是充分利用中央预算内、中央水利发展、中央水库移民扶持、省级涉农统筹整合和地方债券等上级财力性补助资金在内可支配财力的同时,进一步拓宽水利投资渠道,加强与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沟通、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动员社会力量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水利建设投入,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的体制。三是加快推进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加强与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形成“建设一批、核准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良性循环。

  专此函达。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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