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函〔2023]185号
按照《关于办理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的通知》(粤协办函〔2023〕7号)要求,我市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推进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政务工作来抓,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办理力度。现将办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办理情况
我市承办的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4件,分别是:《关于支持将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港区纳入深圳港总体规划的提案》(第20230433号)、《关于协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何香凝文化品牌的提案》(第20230669号)、《关于“打造深圳东部万亿级绿色低碳产业集群承载区”的提案》(第20230799号)、《关于加快海陆丰革命老区全方位振兴发展的提案》(第20230936号)。从提案的内容看,委员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全面推进制造强市建设、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建设、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工作把脉开方、建言献策,提出了一系列真知灼见,为我们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独特的视角和独到的见解,是推动我市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的“金钥匙”。我市按照省政协关于提升提案办理质量的新要求,切实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政府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重要抓手,不断探索完善工作机制,着力在提高办理质量上下功夫,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办理任务。在提案交办后立即安排人员进行签收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工作台账,确定主办单位,落实办理责任,加强跟踪督办,努力促进办理工作有序开展,全力抓好办理工作质量,按时保质完成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全部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办复率达100%。
二、主要办理措施及实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做实“一把手工程”。提案是人民政协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市一直高度重视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始终坚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做好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解决民生问题、推动汕尾事业发展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格局的重要抓手,确保按期优质地完成每一项任务。同时,我市严格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的通知》(粤办函〔2016〕70号)精神,对办理工作实行了领导负责制。市长和分管领导对每一件提案都严格把关、逐件办批,认真审核提案办理复文,大力促进提案办理实效。同时,各承办单位相应制订领导领办建议工作方案,建立分管领导领办工作机制,制订计划安排、细化措施要求,为承办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坚持常态长效,密切联络沟通协调。沟通是政协提案办理过程中政府部门与政协委员互动的重要桥梁,是提高办理工作实效的重要保障。在办理过程中坚决克服“闭门造车,文来文往”的现象,充分听取委员意见,准确把握提案提出的意图,抓住问题关键,调整工作步伐,提高办理满意度。刘建萍委员提出的《关于协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何香凝文化品牌的提案》非常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对建设人文湾区、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繁荣文化产业与事业等具有重要意义。我市高度重视委员提出的宝贵意见,组织相关科室对提案所涉及的历史和地点进行调查摸底,加强与委员沟通,全面了解委员提出建议初衷及希望建设的工作重点,积极配合业主单位提出办理答复意见,表示将进一步完善何香凝掩蔽处陈列室改陈布展,对汕尾何香凝旧居纪念馆及其周边进行整体保护利用,将何香凝旧居纪念馆纳入汕尾全域旅游重要节点,加强宣传推广,提升文化品牌价值等几方面工作。同时,在办理过程中加强与其他办理单位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努力使委员提出的提案得到有效采纳。朱小萍委员提出的《关于“打造深圳东部万亿级绿色低碳产业集群承载区”的提案》切合我市当前深度融湾工作部署,我市分别从“打造绿色低碳产业”“区域合作机制和产业用地保障”“资源倾斜和政策配套”“金融扶持”等四个方面向主办单位提出会办意见,表示将强化对接互动,以汕尾所能、服务“双区”所需,全力推动与深莞惠等地优势互补,深化合作,共谋发展。
(三)坚持跟踪督办,切实提高办理实效。提案督办是推动提案办理落实的有力抓手,我市切实地结合提案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提案督办力度。在办理质量上,加强检查、严格督办,同时深入承办单位,实地了解办理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通过现场督办、跟踪督办、会议督办等方式,对于办理进展慢、效率低、质量差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在办理时限上,进一步完善急事急办、快事快办、超期催办等督办机制,明确办理时限,通过催办电话、短信、温馨提示等方式进行督促,提高承办单位办事效率,确保提案办理工作按时保质地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我市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继续以提高质量为主线,以委员满意为目标,以狠抓落实为保障,坚持把做好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一项严肃政治任务来抓。
二是进一步完善督办机制。健全我市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分工交办、制定方案、沟通协调、调查研究、书面答复、跟踪问效等环节的督办制度,确保建议和提案落地见效。参照省政府及其他兄弟地市做法,建立办理工作网上评价系统,通过在线系统和线下办理相结合,横向确保在线环节精细化管理,纵向推动深入办理出成效,进一步推动办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以便更好地指导各承办单位做好办理工作。
三是进一步提高办理实效。我市将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从整体上落实到位,不断完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办理流程和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学习和借鉴先进的提案办理工作理念和思路,把办理工作与发展规划、预算安排以及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在以后的办理工作中,我市将继续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把委员提案办理好,把提案作用发挥好,把提案问题落实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跃上新台阶,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优势新成效作出应有的贡献。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