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函〔2021〕380号
刘小平委员:
您在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中国文化名人大营救”汕尾遗址保护的提案》已收悉,经综合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赞同对成兴大院、福泰楼两处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打造汕尾红色品牌
近年来,我市拥有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专门成立领导小组,从2017年开始,邀请专家学者、发动市县镇村四级力量对全市873个村(社区)开展大规模红色史料和革命遗址“拉网式”普查工作,审核基础性资料13000多份,形成全市红色历史和革命遗址资料5800多份。现初步确定我市省定革命遗址数为517处,位居全省前列,其中市城区红草镇的成兴大院和陆河县螺溪镇的福泰楼已列为革命遗址。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的首批革命文物名录中,汕尾具有74处,而中国文化名人大营救这一重大的历史事件是非常具有影响力的事件,通过何香凝、柳亚子等文化名人在汕尾留下的史实,建设汕尾革命老区红色基因的重要名片,提升汕尾红色文化内涵。汕尾市城区是“香港文化名人大营救”的主要水路交通要道,汕尾陆河县是“香港文化名人大营救”的主要陆路交通要道。我市全力落实对两处遗址的修缮保护,并活化利用与旅游发展融合,促进我市红色文旅事业的协调发展,打造成为汕尾红色文化新亮点。
二、高度重视革命文物和红色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
(一)高度重视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我市高度重视两遗址的保护利用工作,2021年3月19日,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布〈汕尾市城区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及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核定名录〉的通知》(汕区文广旅体〔2021〕24号),对外公布杨胜昌宅和何香凝、柳亚子在海丰登陆处旧址两处红色革命遗址,并将该两处红色革命遗址纳入革命文物并列入属地保护。通过多方协作,得到“何香凝旧居”的现业主捐赠家具及房屋使用权,并于2019年4月按照广东省古建筑设计院的施工方案进行修旧如旧修复工程,现已初步完成修复工程,设立了“何香凝旧居”、“同心阁”等展厅;我市深入挖掘红色史料及革命遗址普查,摸查出陆河县螺溪镇福泰楼(何香凝居住旧址)并进行普查登记。普查中掌握了福泰楼面积、使用情况、陈列情况、历史由来(背景)、保存现状、环境等情况。福泰楼位于汕尾市陆河县螺溪镇正大呈坑村24号,于2020年9月底已确定为革命遗址。周边交通便利,群众革命基础好,具有开发利用潜力。
(二)积极争取把“中国文化名人大营救旧址”列为汕尾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省委宣传部和省委党史研究室的支持和指导下,我市开展红色革命遗址普查工作,将中国文化名人何香凝、柳亚子在汕尾的足迹进行梳理和搜集,在汕尾有何香凝掩蔽处(成兴大院)、柳亚子掩蔽旧址(胜昌大院)、何香凝海城临时居住处遗址、何香凝小汾村宣传抗日遗址、柳亚子九龙峒掩蔽旧址等7处红色革命遗址纳入全省红色革命遗址普查名录。现何香凝掩蔽处(成兴大院)已成功申报为多党合作教育基地。根据省委办公厅下发的《广东省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委办【2018】4号),把符合条件的红色革命遗址列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20年6月,汕尾市也出台了《汕尾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汕宣发 【2020】12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红色革命遗址可以申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申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采用“自愿申报”、“层层推荐”的原则。申报单位须经主管单位同意,向同级党委宣传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审核同意后,向市委宣传部推荐申报。所以,汕尾市两处“中国文化名人大营救旧址”由汕尾市城区和陆河县业主单位向同级宣传部门申请,申报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命名为县(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后再向市委宣传部申报汕尾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现市城区成兴大院已成功申报为汕尾市多党合作教育基地。
(三)完善管理机制,做好保障文章。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建设管理,加大财政投入,为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利用提供坚实保障。一是注重规划引领。坚持用发展的眼光、超前的意识、科学的理念,编制《汕尾市红色资源整体保护利用总体规划》《汕尾沿海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规划》,将掩蔽柳亚子等胜昌大院旧址等遗址列入规划,分县区、分区域进行规划管理,高起点、高标准、重实施、严管理,深入推进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相关工作。二是坚持立法保护。出台全省第一部红色资源保护地方性法规——《汕尾市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条例》,从立法的高度规范和推动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是全省首个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立法的地级市。三是坚持合力管理。制定《汕尾市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红色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工作,既注重有形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更注重无形遗产的传承与弘扬,以红色文化立根铸魂,奋力推动海陆丰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建立宣传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四)建立常态化的红色革命遗址保障机制,统筹用好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的专项经费。省委宣传部在省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经费上已支持汕尾近9000万元,扶持指导了20多处革命遗址保护修缮工程。同时,汕尾市已把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21年上半年全市公共文化财政投入为28362万元,市级公共文化财政投入为5842万元。2021年市级部门预算安排市委宣传部政府公共支出项目“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经费”300万元,专项用于全市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下来我市将加大对两处遗址的修缮力度,把红色资源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力做好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按照《汕尾市红色资源整体保护利用总体规划》文件精神,我市统筹资金和人力,明确分工、齐抓共管,实施革命文物普查保护、红色资源项目开发建设、红色历史挖掘整理、红色文化推广宣传工程,着力打造一条红色文化项目化、品牌化的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新路子,进一步激活“红色基因”、塑造“红色品牌”、弘扬“红色精神”,努力把汕尾建设成为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红色文化传播高地、红色旅游目的地。
(二)整合优化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我市将继续整合资源,争取融入“南昌起义部队南下广东”、东纵抗战路、中央红色交通线等重要遗址群,把两处遗址串连起来,打造出有汕尾特色的红色教育、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汕尾市城区政府于2019年向省文化旅游厅成功申报“滨海祈福、红色乡村”二天游精品线路。该路线以红色村东涌铜锣寨革命遗址为主,带动了我区“红色旅游+农业”的旅游新模式,把我市的红色旅游、乡村振兴、农业发展有机的结合,为我市的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宝贵的经验。陆河县打造“八一烽火 海陆风云”乡村旅游线路,把红色旅游各点融入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乡村旅游内涵。
(三)充分挖掘资源,唱响协调发展旋律。立足汕尾市红色革命资源和精神文化优势,深度发掘汕尾市红色革命精神和革命文物遗产等,加大力度统筹“中国文化名人大营救”遗址、海丰红宫红场、彭湃故居、周恩来活动居址等红色资源,以申报“文化和特色村”、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和创建“旅游风情小镇”等旅游资源为抓手,促进红色旅游与乡村振兴、与汕尾历史文化融合发展。创新红色旅游宣传推广方式,充分运用各种媒介对我市所有的红色旅游资源进行宣传报道,实现文旅融合发展,加大对提案中“中国文化名人大营救”两处汕尾重点遗址成兴大院和福泰楼设施配套的支持和指导,争取纳入汕尾文保单位行列,实现文旅融合发展,唱响汕尾红色旅游发展主旋律,树立汕尾红色文化品牌。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汕尾市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