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3日通过)
决定任命:
庄红琴同志为汕尾市民政局局长;
林献良同志为汕尾市财政局局长;
杨师访同志为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秋强同志为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本才同志为汕尾市商务局局长;
陈文华同志为汕尾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林博府同志为汕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林献良同志的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杨师访同志的汕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
陈波同志的汕尾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吴若昊同志的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李端仪同志的汕尾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叶佐义同志的汕尾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