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8〕2258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按照省住建厅的工作要求,及时转发了文件,并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和相关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局在各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成了核查组于10月23日至11月6日对省住建厅抽取的7家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行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确保核查工作切实取得实效,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核查组,在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汕尾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汕尾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勘测设计室、海丰县工程地质勘察公司、广东绿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顺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陆丰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汕尾市艺强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等全市共7家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了核查。从核查的情况看,被核查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都比较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此项工作,积极主动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核查工作。大多数企业都能根据文件要求提供企业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证书、执业印章、毕业证书、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料接受核查组的核查。经核查,大多数企业基本能符合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标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中未能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二)个别企业未提供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证书、毕业证书、社保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局立即提出整改要求,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2份,要求企业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并将书面整改报告及相关资料上报我局。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本次核查中发现问题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我局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暂停企业承接新的工程勘察设计业务,整改期满后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情况上报省厅,对整改后经复查条件仍不合格的企业,我局将按有关规定提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撤回其行政许可。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