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民函〔2020〕281号
各有关全市性社会组织: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汕府办〔2020〕13号)和汕尾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汕尾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民发〔2018〕103号)要求,现将开展2020年全市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按照要求,从全市性社会组织中随机抽取14个社会组织进行检查(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抽查时间:2020年9月1日至9月1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的内容和步骤:
(一)主要内容
1.社会组织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2.社会组织贯彻执行政策文件情况;
3.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业务活动等情况。
(二)检查步骤
1.实施检查。市民政局检查执法人员将对抽查对象开展检查,检查结束后,向被检社会组织反馈有关情况。
2.结果公布。检查结束后将抽查情况通报,通过汕尾市民政局信息网、汕尾市社会组织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各被检社会组织。
3.依法查处。如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市民政局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被检查单位需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章程原件;
2.党建情况总结;
3.年度工作总结及财务报表;
4.社会组织机构设置及负责人职责分工情况说明;
5.各项规章制度;
6.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或相关会议记录;
7.其他与检查有关的资料。
(二)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抽查工作,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需参加现场检查,法定代表人因其他原因不能到场的需授权委托相关人员参加。
附件:2020年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象名单
汕尾市民政局
2020年8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伟湖 3370843
附件
2020年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象名单
一、社会团体(10个)
1.汕尾市围棋协会
2.汕尾市旅游协会
3.汕尾市电梯协会
4.汕尾市建筑学会
5.汕尾市律师协会
6.汕尾市金银珠宝首饰行业协会
7.汕尾市红海湾明博慈善会
8.汕尾银行同业公会
9.汕尾市酒类行业协会
10.汕尾市演讲与口才学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3个)
1.汕尾市前瞻高等理工研究院
2.汕尾市建安建设培训中心
3.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洲街道德信幼儿园
三、基金会(1个)
1.汕尾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