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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 年度汕尾市跨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2023-05-03 16:16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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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全市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根据2023年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部署,制定了《2023 年度汕尾市跨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请各牵头单位按照计划认真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部门协作。我市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任务原则上均应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完成,按照“谁发起、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参与部门,制定抽查计划、启动抽查任务、督促按时录入检查结果。各牵头部门在制定年度联合抽查计划时应以符合监管实际、提升监管效能为原则。各参与部门要主动积极响应配合发起部门完成联合检查任务,并按时填报上传检查结果。对未列入年度联合抽查计划的临时联合抽查任务,牵头部门要经向联席会议报备同意后方可组织发起。

  二、要强化信用基础性作用,针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监管对象,在“双随机”监管过程中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

  三、各县(市、区)要参照市的做法制定本地区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及时上报市联席会议备案。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本年度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纳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考评亮牌,对未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以及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将报市营商环境指挥部予以通报整改。

  

汕尾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3年4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孙望佳,331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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