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本文主要依据一套表调查单位年报数据,对汕尾市“四上”企业的总体状况、增减变动情况以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四上”企业 变动分析
“四上”企业是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内建筑业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这四类企业的统称。它是一个地区的经济主体,是反映地区经济主体动态和经济发展成果的重要载体。2020年,全市各级党政高度重视“四上”企业发展工作,纷纷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和措施,不断加大企业培育和扶持力度,“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新增入库“四上”企业数量创历史新高。全年共新增入库“四上”企业160家,比上年增加77家,增长92.8%,在库“四上”企业达到765家。
一、“四上”企业基本情况
2020年,全市在库“四上”企业单位数765家,比2016年(557家)增长了37.3%,年均增长8.3%,单位总数呈现逐年稳步增长的良好势头(详见图1)。分专业、分地区情况详见表1和表2。
(一)2020年“四上”企业在库情况
2020年年报显示,全市在库“四上”企业765家,比上年净增105家,同比增长15.9%,增幅同比提高12.8个百分点。
分专业看,工业占比最高,住宿餐饮业增长最快。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258家,占“四上”企业总数的33.7%,单位数居各专业榜首;其次分别是批发和零售业单位135家,占比17.6%;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单位118家,占比15.4%;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118家,占比15.4%;住宿和餐饮业单位80家,占比10.5%;建筑业企业单位56家,占比7.3%(详见图2)。与上年对比情况看,住宿和餐饮业增长最快,同比增长53.8%,远超全市15.9%的增速,其次分别是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批发和零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规模以上工业,增速分别是36.6%、16.8%、14.4%、13.5%、5.7%。(详见表3)
分地区看,地区差异明显,海丰单位数量最多。2020年,在库“四上”企业数量占比排名前三位的地区分别是海丰县266家(占比34.8%)、市城区215家(占比28.1%)、陆丰市172家(占比22.5%)。与上年对比情况看,各县(市、区)增速除了市城区外均高于全市15.9%的增速。其中华侨管理区增长最快,由上年的仅有1家“四上”企业增加到了4家,增长了300%,其他地区分别是:红海湾开发区增长26.9%、陆河县增长25.0%、陆丰市增长17.8%、海丰县增长16.7%、市城区增长8.0%。(详见表4)
分类型看,内资企业占九成,私营经济发展活跃。2020年,全市内资企业696家,比上年增加105家,增长17.8%,占全部“四上”企业的比重达91.0%,是“四上”企业单位的“主力军”;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9家,占7.7%,外商投资企业10家,占1.3%。在内资企业中,私营企业占主导地位,占全部“四上”企业的比重达54.0%。与上年对比情况看,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单位数增幅明显,分别增长了17.8%、66.7%。在内资企业中,私营企业单位发展活跃,同比增加88家,增长27.1%,股份合作企业和联营企业单位均实现“零”的突破,其余注册类型除集体企业出现7.4%的降幅外,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详见表5)
分行业看,第三产业占比提升,产业结构不断优化。2020年,全市第二产业“四上”企业单位数314家,比上年增加29家,增长10.2%,占全部“四上”企业单位的41.0%,第三产业“四上”企业单位数451家,比上年增加76家,增长20.3%,占全部“四上”企业单位的59.0%,比重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从行业门类看,单位数超过百家规模的行业分别是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及房地产业,分别达到233家、135家和130家,占比分别为30.5%、17.6%和17.0%,三个行业单位数占全部“四上”企业单位数超六成,占比达65.1%。(详见表6)
(二)2020年“四上”企业增减变动情况
2020年,全市新增入库“四上”企业(单位)160家,其中新培育“四上”企业159家,辖区变更(跨市)迁入企业1家,新增入库企业数创历年新高,扣除退出“四上”企业55家,净增加“四上”企业105家。
1、入库情况。2020年,全市新增入库“四上”企业单位160家,与上年(新增83家)相比,增加77家。
从入库类型看,新增入库“四下”升“四上”较多。全市新增入库“四上”企业单位中,新开业投产单位64家,比上年增加了19家,增长42.2%;“四下”升“四上”单位95家,比上年增加了57家,增长150%;辖区变更(跨市)迁入单位1家。2020年年度,新增入库“四上”企业中“四下”升“四上”单位占比近六成,达到59.4%,“小升规”培育效果明显。(详见图3)
从专业类型看,新增入库“四上”企业相对均衡,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单位较多。全市新增入库“四上”企业单位中,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新增单位最多,达到39家,占24.4%;其次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4家,占21.3%;住宿和餐饮业单位33家,占20.6%;批发和零售业单位30家,占18.8%;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24家,占15.0%。
从地区分类看,海丰县新增入库“四上”企业最多。全市新增入库“四上”企业单位中,海丰县新增单位最多,达到59家,占36.9%;市城区38家,占23.8%;陆丰市30家,占18.8%;陆河县20家,占12.5%;红海湾开发区9家,占5.6%;华侨管理区4家,占2.5%。(详见表7)
2、退库情况。2020年,全市退出“四上”企业单位55家,与上年(退出63家)相比,减少8家。
从退库类型看,“四上”转“四下”居多。全市退出“四上”企业单位中,“四上”转“四下”的有29家,占整个退出单位数的52.7%;停业(歇业)的单位8家,占14.5%;破产、注(吊)销企业的单位8家,占14.5%;单位界定错误的单位6家,占10.9%;当年没有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单位2家,占3.6%;因被法院查封等其他原因退出的单位2家,占3.6%。(详见图4)
从专业类型看,规模以上工业单位退出较多。全市退出“四上”企业单位中,规模以上工业单位退出21家,占38.2%;批发和零售业单位退出12家,占21.8%;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退出10家,占18.2%;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业单位退出7家,占12.7%;住宿和餐饮业单位退出5家,占9.1%。
从地区分类看,市城区和海丰县退出单位较多。全市退出“四上”企业单位中,市城区和海丰县退出单位总数较多,都超过20家,共计43家,占全市所有退出单位的78.2%。其中,市城区退出单位22家,占40.0%;海丰县退出单位21家,占38.2%。其他地区退出单位较少,其中陆丰市退出单位5家,占9.1%;陆河县退出单位5家,占9.1%;红海湾开发区退出单位2家,占3.6%。(详见表8)
二、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四上”企业单位数少,跟相近市比差距较大。2020年,全市在库“四上”企业765家,仅占全省(151244家)的 0.5%左右,仍然居全省末位。与我市经济总量接近的地市相比(云浮967家、河源1353家、潮州1291家、梅州1278家),差距较大。近年来,全市虽然培育了一大批“四上”企业,但也有很多“四上”企业由于生产经营下降、或者出现停业(歇业)等原因退出“四上”企业库,导致全市在库“四上”企业数量净增缓慢。如:2019年培育83家,但退库达到63家,实际仅净增20家。
(二)新培育企业质量不高,支撑经济发展力不足。从近几年入库企业经营状况看,新入库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偏小、稳定性差的问题,大部分为刚达到规模标准。2020年,新入库的工业企业年均营业收入为2472万元、批发业年均营业收入为2561万元、住宿和餐饮业年均营业收入为263万元,均为刚刚超过该行业“四上”平均水平标准的规模。另外“本年入,次年退”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如:2018年培育入库的汕尾红海湾维特利针织时装有限公司和陆河县伟业实业有限公司因为生产经营下降等原因,2019年就由“四上”转为“四下”单位;2019培育入库的海丰县思凯电子有限公司因为破产或注(吊)销原因,2020年就退出了“四上”企业库。
(三)产业发展较为单一,新业态单位入库数量少。从行业门类看,近年来入库单位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三个行业占全市入库单位比重分别为17.5%、23.1%和22.2%,合计占比超六成。而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及教育行业门类入库单位均不足10家,其中采矿业尚未实现“零”的突破。入库的大多数行业属于传统行业,新型业态较少,如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中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仅有2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中互联网零售业只有1家。
(四)个别地区部门重视程度不够,培育合力仍未形成。个别地区和部门对培育“四上”企业就是抓经济工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培育“四上”企业的积极性不够。对组织“四上”企业申报的主动性不高,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缺少调查摸底,奖励政策宣导、鼓励企业申报入库的积极性不高,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未能真正发挥职能作用,“四上”企业培育成效不太明显。
(五)激励作用未完全显现,企业入库积极性不高。一是企业怕入库后税赋增加,主观上不愿入库。企业申报“四上”企业后,要履行联网直报工作义务,工作任务增加,导致部分企业主动性不高。二是部分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报表不健全,甚至有些企业因为规避税收,造成纳税额与产值(营业收入)不匹配,无法通过国家统计局审批。三是“个转企” “小升规”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受经营成本增加、个体经营者认识不足等原因影响,部分规模较大的个体户不愿进行转型升级,导致无法将其纳入培育名录。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培育工作职责,切实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根据市政府办《落实2021年“四上”企业培育责任分工方案》(汕府办函〔2021〕55号)的责任分工,各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对照培育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共同推动“四上”企业的培育工作,切实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同时,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推进有力,培育取得成效。
(二)落实援企惠企政策,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一是完善招商激励机制,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措施等援企惠企政策,帮助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二是增强招商竞争力,提升各类市场主体数量,将招商引资目标向电子信息产业、新能源汽车、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聚集,形成完整的新兴产业链,引进一大批科技含量高、有核心技术、成长性强的新兴产业项目。三是加大对现有市场主体培育,落实“个转企”“小升规”各项奖补措施,提升企业“上规”积极性,同时精准培育企业上市,填补全市上市企业空白,切实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三)加大宣传引导和服务,提高企业申报积极性。做好“四上”企业申报的宣传工作,切实加大“四上”企业申报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大力推动“个转企”“小升规”,尤其是对一些生产经营规模达到“四上”单位的个体工商户,要做好引导和服务、支持其变更注册为独立的法人企业,特别在住宿、餐饮、服务业这三个大行业、大个体进行转企培育。同时要实施“一企一策”,以“店小二”的精神服务企业,争取企业的理解和配合,增强企业申报意愿,提高企业申报积极性。
(四)建立“准四上”企业库,确保达标单位应统尽统。推进信息共享,充分发挥部门对企业管理的职能优势,着力挖掘和培养发展潜力大的法人企业,与统计部门共享企业信息,共同建立“准四上”企业信息库,不断提高入库工作的预判能力和工作效率,做到应统尽统。对于那些因营业收入经济指标不达标而暂时退出“四上”企业库的调查单位(“四上”转“四下”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可考虑将这些企业纳入到“准四上”企业单位培育名录库中,给予持续的关注和相应的政策支持,帮助企业做大做强,使其早日达到标准,重新回到“四上”企业库纳入统计。
撰 稿:彭国行、陈胜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