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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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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统计局关于修订2019年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的公告
  • 2020-04-28 16:23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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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省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的有关规定,省统计局和各市统计局共同对2019年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有关数据进行了修订,现将我市主要修订结果发布如下:

  2019年汕尾市季度地区生产总值修订结果

  时期

  总量(亿元)

  增长速度(%)

  2019年1季度

  215.81

  7.0

  2019年1-2季度

  474.19

  6.9

  2019年1-3季度

  756.03

  6.1

  2019年1-4季度

  1080.30

  6.7

  注1:根据我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制度规定和国际惯例,当地区生产总值年度数据发生变化时,需要对季度历史数据进行相应修订。

  注2:此次修订的是2019年前三个季度的地区生产总值。我市地区生产总值2019年全年初步核算数已于2020年1月发布。

  注3:表中总量数据按现价核算,增长速度数据按不变价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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