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派出机构: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 则》《广东省生态环境领域通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 二版)》,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我局 对《汕尾市生态环境领域通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 版)》进行了修订,现印发《汕尾市生态环境领域通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请遵照执行。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附件:《汕尾市生态环境领域通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