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日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军率执法检查组到各地开展《汕尾市农村建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要求紧扣法规规定,依法规范农村建房管理,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城区、海丰、陆河、陆丰、华侨管理区和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深入镇(街道)及村实地检查,与基层干部群众交流,详细了解农村建房情况,并召开多场座谈会,听取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全面了解《条例》实施成效、存在问题,听取意见建议。
林军要求,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条例》,依法规范农村建房管理,切实维护村民合法权益。要加大《条例》普法宣传力度,提升村民依法建房意识。要加强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以及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利用,进一步畅通村民申请建房的渠道,提升审批效率,保障村民建房需求。要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坚决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房行为发生。要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保障农村住宅质量安全,引导提升乡村建筑风貌。
记者:吴晓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