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注意到微信平台有一则综合执法相关的视频,立即调取原始执法记录,经查,近半个月以来,摊主黄某某在我区国道G236连接施公寮岛的路口摆卖水果,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我局执法大队已多次教育劝导该摊主不能在交通枢纽处摆卖。6月4日下午,执法大队第一巡逻组发现黄某某再次在该交通隐患点摆摊,在多次教育劝离无效的情况下,将其现场摆卖物品进行暂扣,并要求其到执法大队接受教育。6月5日,黄某某在执法大队经教育认识到在公路交叉口摆卖,极易造成交通安全事故。执法大队视其认识态度及改过表现,决定免于处罚,并将暂扣物品全部归还。整个执法过程均有视频记录,执法行为文明规范。
特此通报。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
2020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