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对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进行巡查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为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 检查工作的通知和上级领导相关指示精神,加强对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日常执法监管,7月2日,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联合陆河县河口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开展对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报告表项目进行巡查。
现场执法巡查中发现陆河县某石材边角料综合加工利用项目(以下简称“该公司该项目”)在原料、成品堆场部分未采取地面硬底化、围挡遮盖等等防风防雨措施,汛期易发生环境突发事件。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执法人员当场要求该公司负责人进行立即整改,并随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此次巡查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共出动10人次,检查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企业5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下来,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会跟进该公司的后续整改工作,并继续按照工作部署,持续开展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