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尾委办发电〔2021〕10号)要求,为做好春节期间工业企业和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鼓励重点工业企业扩大生产。各地要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加强企业员工思想宣传,倡导员工在春节期间自愿参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推动工业企业在春节期间不停产,增加一季度排产计划,提高生产效率。
二、支持重点项目不停工建设。盯紧抓实一季度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帮扶企业协调解决好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春节期间在岗职工的生产生活保障和慰问工作。
三、确保生产要素稳定供应。各地要持续加强企业生产要素供应监测调度和统筹协调,强化重点工业企业煤、电、油、防疫物资等各类生产要素保障,确保不发生因节日假期和疫情影响带来的断供现象。
四、统筹做好服务企业保障工作。围绕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定生产加强统筹协调,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部署安排春节期间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一线员工走访慰问工作,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生活问题。指导工业企业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强化重点骨干企业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根据需要优先安排企业员工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工业运行影响。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上述四项工业企业生产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于2021年2月22日前将相关落实情况报送市工信局(工业发展科)。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