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林〔2024〕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汕尾市自然保护地规划(2023-203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林业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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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汕林〔2024〕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汕尾市自然保护地规划(2023-203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林业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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