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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大“放管服”力度做好人才引进服务的工作意见
  • 2020-12-04 16:31
  • 来源: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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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人社规〔2020〕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含驻汕)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和市委主要领导在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把“招才引智”作为一号工程,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人才选拔和评价体系,现就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简化人才引进方案备案。我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方案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并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科备案。取消同意使用岗位前置条件,调整为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供招聘岗位使用情况说明,以最高效快捷方式为全市各类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提速”。

  二、打造“流水席式”招聘模式。全市各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可以不设置报名时限,按用人单位招聘员额目标,实行不定时不定期公开引进,应聘人员即报名、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即组织面试,以“流水席式”引进模式为全市各类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增效”。

  三、放开人才引进中间环节。按照“管住两头、放开中间”的原则,市人社局负责把好用人单位人才引进方案和拟聘人员聘用备案工作,全面放开人才引进过程中的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公布成绩、公布入围人选、体检、考察、公示(市人社局同步公示)等中间环节,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实施;调档函由人社部门出具调整为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出具,以落实用人单位选才自主权为全市各类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松绑”。

  四、激活人才引进方式方法。全市各类事业单位可自行选择采取面试、专家评议、专业测试、技能操作或组织考核考察等方式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对我市事业单位发展急需的专业(或岗位)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条件,提升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精准度和合适度,以激活人才引进方式为全市各类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支撑”。

  五、推进“减证便民”措施落地见效。深入贯彻落实《汕尾市“无证明城市”工作规定》,对应当由市内机构或组织出具的,或可以通过网络核验的各类证明材料,不再要求应聘人员提供,调整为由市人社局通过部门之间协查获取信息或由应聘人员提供诚信承诺。取消应聘人员集中统一到我市县级以上医院体检的限制,调整为可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面试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自行组织应聘人员在其工作生活所在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以减证便民措施为全市各类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减负”。

  六、精简拟聘用人员入职手续。将办理拟聘用人员入职备案手续时间由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调整为5个工作日;将办理入职手续所需材料由19项调整为6项,其中14项材料调整为在《汕尾市事业单位拟聘人员信息核实情况表》中体现,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报并为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将办理入职备案的审批权限由经办、复核、审批三级权限调整为科室意见、分管领导审批两级权限,以刀刃向内的决心为全市各类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放权”。

  七、突破特殊岗位设置限制条件。全市各类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在办理聘用、岗位晋升、职称晋升时允许突破单位常设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不受单位岗位限制,采取岗位单列设置,直接聘用至相应的岗位等级,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畅通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的“绿色通道”。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根据“事毕岗销”原则,按管理权限核销特设岗位,用好用活岗位资源。

  八、创新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对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原用人单位不愿意配合办理调档、调出手续的,设立6个月的“缓冲期”,给应聘人员留出充分的商调手续办理时间;期间,用人单位可先行与当事人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在编在岗人员的相应标准经市人社局审核后,市财政局给予发放薪酬待遇。对在“缓冲期”内无法办妥调档、调入手续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核实应聘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执业(职业)资格等情况,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报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可给予重新建立人事档案,以创新档案管理模式打破全市各类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人事档案管理的“桎梏”。

  九、构建无缝对接人才服务机制。一是开设 “人才服务公众号”。提供我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咨询和办理相关业务材料清单。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可通过“公众号”了解办理相关业务所需流程、材料等。二是实行“容缺受理”。对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政策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欠缺的,允许在1周内补齐相应材料,先行办理相关手续。三是设置“人才服务联络员”。在市人社局设立“人才服务联络员”,负责统一受理各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对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办理聘用备案、岗位晋升、实名备案、工资福利、职称评聘、社保参保、人才补贴等所需的共性佐证材料,由“人才服务联络员”受理后分派到各相关业务科室,形成“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办理模式,以“店小二”式服务打通全市各类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服务“最后一公里”。

   十、加强人才服务,打造人才服务“店小二”。一是坚持“店小二”式服务理念,实现“一站式”服务,以真心实意热情周到的服务打动人才,实施人才服务“一次都不用跑”改革,让人才愿意来汕尾、乐意在汕尾。二是盘活利用市技工学校旧址,建设集居住、项目孵化、人才休养、交流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人才港,为人才提供综合性优质服务。三是完善人才档案保存、入户、组织关系转移、就医、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服务保障,减少人才就业后顾之忧,营造更好的人才服务环境,释放更多人才政策“红利”。

  附件:汕尾市市直事业单位办理人事管理业务个人信息核查表(略)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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