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教〔2022〕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体〔2019〕14号)精神,市教育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等七部门制定了《汕尾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汕尾市教育局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汕尾市财政局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汕尾市新闻出版局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汕尾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