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关怀版
网站支持ipv6
汕尾市人民政府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22-12-15 10:15
  • 来源: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汕医保〔2022〕98号

各县(市、区)医保局,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组织人社局、华侨管理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市医保中心,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为推进医疗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我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工作,维护医疗保险参保人合法权益,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促进行业诚信自律和医疗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市医保局制定了《汕尾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反映。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汕尾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试行).docx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