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函〔2020〕2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抓好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汕尾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现将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主要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集中统一指挥全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的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推进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和统防统治。
二、组成单位及成员
负责农业农村工作的市领导兼任总指挥,市政府协调农业农村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副总指挥。
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汕尾海关、市邮政管理局、市气象局等为成员单位。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按照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结合职责分工,主动做好相应工作。
(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制定草地贪夜蛾、水稻“两迁”害虫、红火蚁等重大病虫疫情及外来重大农业有害生物防控预案、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报、灾情统计、预防控制、应急处置等工作;提出划定市内疫区和保护区、设立植物检疫检查站,以及启动或结束应急响应的建议,组织制定应急预案;提出应急防控资金需求、储备调拨药剂药械;组织开展灾后农业复产工作;指导检查县(市、区)防控工作开展;做好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工作。
(二)市发展改革局:支持完善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监测农药等防控物资市场价格。
(三)市教育局:负责学校和教育部门批准的教育培训机构范围内的红火蚁等危害公共安全和人体健康的病虫疫情除害工作;开展宣传科普教育,指导学生及教育从业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四)市科技局:协调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全市农业科研机构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和外来新入侵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技术攻关研究,为监测防控和应急处置提供科学技术保障。
(五)市公安局:负责社会治安管理、打击犯罪和维护稳定工作。协助参与疫区封锁和交通管制等应急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职能参与处置与重大病虫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六)市财政局:负责拨付省市级重大病虫疫情应急救灾和防控经费,监督资金及时到位和使用。
(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管辖范围内的红火蚁等危害公共安全和人体健康的病虫疫情除害工作;协助做好农业植物及其产品的调运监管和公路植物检疫检查站设置等工作;为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运输提供便利条件。
(八)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红火蚁等病虫疫情防控工作。
(九)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协助指导A级旅游景区范围内的农作物病虫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游客做好预防红火蚁叮咬等安全防护工作。
(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红火蚁、农田害鼠等危害人体健康的紧急医疗救护,及时报送病例情况和数据统计;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十一)市应急管理局:指导农作物病虫害疫情暴发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预警及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
(十二)市林业局:协调指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配合开展林地种植的农作物病虫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
(十三)汕尾海关:负责协调省内海关加强对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防止植物疫情传入传出。
(十四)市邮政管理局:负责对与植物疫情有关的植物及植物产品的快递、邮件等寄送物资的查验。
(十五)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信息服务,为我市防御农作物生物灾害提供相关气象实况资料和未来天气趋势预测信息,并协助开展农作物生物灾害突发事件有关预警信息的发布。
四、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林 军 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钟东鸿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火君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范胜锋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陈建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德建 市科技局副局长
曾松泉 市公安局副局长
叶其灯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王维斌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肖 瞻 市水务局副局长
黄剑雄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田得宏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许晓文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杨雅新 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
陈明枝 市林业局副局长
许哲夫 汕尾海关副关长
林 涛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李天然 市气象局副局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黄剑雄同志兼任。指挥部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明确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联系和协调日常工作。指挥部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总指挥批准。指挥部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