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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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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 2021-10-22 10:02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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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府〔2021〕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如下:

  峰:市委副书记、市长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工作。

  分管市审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林少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协助市长主持市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发展改革、轨道交通、重点项目、财政、税务、统计、投资促进、金融、投融资、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三防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统计局、投资促进局、金融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汕尾新区。

  联系市人大工作,市税务局、国家统计局汕尾调查队、人行汕尾中心支行、汕尾银保监分局。

  叶健德:市委常委、副市长、深圳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总指挥

  负责深圳对口帮扶汕尾、商务、口岸、国有资产监管、旅游、驻外机构方面工作。

  分管市商务局、国资委、市区盐田管理中心、驻外办;协助分管市投资促进局。

  联系汕尾海关、市工商联。

  红:副市长

  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文史、地方志、政务公开方面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管局、地方志办。

  联系市妇联、残联、红十字会。

  军:副市长

  负责退役军人事务、汕尾对接深圳帮扶、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水务、供销社、农垦、气象方面工作;协助三防工作。

  分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务局、供销社。

  联系市总工会、团市委、汕尾农垦局、汕尾气象局。

  磊: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

  负责公安、司法、交通安全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人民武装;协助分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市政协工作,市法院、检察院,市国家安全局,汕尾军分区及驻汕部队。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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