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函〔202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构建完善我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长效机制,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广东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粤办函〔2021〕292号)及人员调整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周小壮(副市长)
副组长:石 磊(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王晓东(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海茹(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展海(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吕辉模(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廖天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志群(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潘伟平(市司法局副局长)
叶其灯(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李冠广(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
吴声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让畅(市水务局副局长)
陈炳玄(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林金绵(市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
冯宇生(市林业局四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林展海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组长批准,并抄送市委编办。
各县(市、区)参照市的做法相应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并将有关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