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函〔2022〕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含驻汕)有关单位:
为统筹推进我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汕尾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交通运输厅有关部署安排,统筹推进全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周小壮 副市长
副组长:
梁华贤 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展海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胡海波 汕尾海事局局长
成 员:
詹响锑 市财政局副局长
蔡曙光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维斌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炳玄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彭子贤 汕尾海事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化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组长批准。
各县(市、区)要参照省、市做法相应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并将有关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