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函〔2022〕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鉴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加强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调整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的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周小壮(市政府)
副 主 任:梁华贤(市政府)、黄秋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委 员: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单位代表、工会和职工代表三方面人员组成
部门负责人:吕辉模(市发展改革局)、杨瑞(市财政局)、李沛(人行汕尾市中心支行)、罗方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代表:叶杰雄(城区政府)、李廉清(海丰县政府)、林学茂(陆丰市政府)、连燕峰(陆河县政府)、黄剑雄(市农业农村局)、卢志豪(市国资委)、陈捷海(市人社局)
工会和职工代表:卢学军(市教育局)、杨学而(市卫生健康局)、刘开健(市总工会)、庄宏图(市民政局)、刘彩楦(汕尾供电局)、叶仲文(中国电信汕尾分公司)、陈胜能(汕尾市信利集团公司)
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罗方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后该机构组成人员如有工作变动,由所在单位接替工作的同志补上,不另行发文。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