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关于加快汕尾市城区扩容提质议案办理方案》已经汕尾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7日
关于加快汕尾市城区扩容提质议案办理方案
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方振宏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市城区扩容提质的议案》及钟友锡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市区西片发展的议案》合并为《关于加快汕尾市城区扩容提质的议案》交由市政府办理。市政府对议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前期调查研究,落实办理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有序推进办理工作,特制订本办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思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高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意见,围绕“实现跨越发展,建设幸福汕尾”的核心,以城市发展引领各项事业发展,围绕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城市发展模式的转型,以区域协调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以加强社会建设和改善民生福利为宗旨,科学规划,从容建设,统筹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引导要素集聚与特色培育,提高城市发展建设的综合效益,探索一条绿色、低碳、人本、包容、智慧的新型城市化发展新路径,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实现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为深入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的“支持粤东西北地级市城区扩容提质、聚集发展、率先崛起”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对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发展的要求,全面落实《广东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城区扩容提质五年行动计划》(粤发〔2012〕37号),推动科学跨越发展建设幸福汕尾,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规划局已牵头组织编制完成了《促进汕尾市城区扩容提质五年行动纲要》、《促进汕尾市城区扩容提质实施方案》以及《粤东西北地级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项目融资需求表(汕尾市)》。
二、工作目标
以打造“活力、清新、人文、和谐的现代化滨海城市”为核心,城市综合承载力进一步提升,城市规模有序拓展,城市布局显著优化,海洋特色产业体系逐步完善,城市服务水平和辐射能力显著增强,区域合作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拓展,山海交融、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格局不断优化,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实现民生显著改善和人口素质不断提高,初步建成以提升群众幸福感为导向、广东最美的滨海宜居城市。
三、扩大城市规模的安排
(一)“扩容”指标安排。
截至2012年底,汕尾城区现状人口38.61万人,现状建设用地15.26平方公里,全市城镇化率60%,城区生产总值145.53亿元,占全市比例23.8%。规划到2018年,全市城镇化率62%,城区人口规模争取达到71万人左右,建设用地约8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生产总值占全市比例提高到50%以上。
(二)“扩容”空间安排。
在总体空间安排上,除汕尾市现状城区扩展至整个市(辖)区(包括了主城区、红海湾、红草、马宫和捷胜)以外,将海丰县部分区域纳入统一规划范围,作为汕尾扩容提质的空间载体,日前已形成初步方案,已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通过统筹优化以城区、马宫、红草、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以及海丰县部分区域为重点的空间开发,促进多区联动,并加强与海丰县城融合发展,奠定汕尾未来发展基本格局。
四、做好城乡规划工作,加快推进新区建设
拓展城区发展平台,着力推进城东新区建设,以火车站地区为重点实现枢纽区域开发,循序渐进建设新的城市中心,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建设红草产业新城,加强城区产业发展的扶植力度,成为新兴产业发展平台;强化与海丰县城融合发展;重点建设长沙湾滨海旅游新区,树立汕尾“休闲度假”品牌;打造红海湾省级滨海旅游示范区,建成世界知名的滨海休闲运动中心。建设滨海宜居城市,培育高品质的城市服务设施体系,建立完善绿色环卫设施和安全保障设施,营造低碳的城市空间。加强品清湖沿岸、沿海生态廊道等重要水系廊道和近海生态公园的建设和周边山体的保护,形成“双核驱动、主题片区集聚发展”,环城绿地和沿海生态廊道共同组成的山海交融、山清水秀的合理空间布局。
(一)以修订和完善《火车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化城市中央商务区功能。火车站片区位于汕尾市城区的东北部,可远眺品清湖,距离品清湖约3公里。规划面积8.29平方公里,充分利用火车站建设的契机,将该片区打造成高效快速的城市交通枢纽区(交通)、多元复合的活力新区(功能)、山水交融的生态新区(生态)、独具特色的城市门户(景观)。
(二)以规划《红草工业园区概念性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打造城市高端产业新城。红草片区位于深汕高速公路出入口北侧,南接汕尾主城区,北连海丰县城,是连接汕尾市两个实力最强的建设区的重要纽带。距中心市区约11公里,规划区总面积17平方公里,启动区4平方公里。建设北拓——建设红草高端产业新城。近期重点接收珠三角产业转移,将其建设成为与深汕特别合作区同级别的产业转移示范区。远期通过产业升级和功能完善,逐步形成具有现代产业体系和相对综合服务功能、连接主城区和海丰县城的综合性现代产业新城。
(三)以深化《汕尾市金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打造滨海度假胜地。金町度假区是与市区最近的度假区,构建海水、沙滩、山林和礁石相互交融的自然生态系统,规划以滨海休闲为基础,以旅游度假为主体,集会议、酒店、商业、旅游服务配套设施于一体的滨海度假胜地。
(四)以组织实施《红海湾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力推红海湾旅游产业,塑造国际滨海旅游胜地。2012年汕尾市通过PK争取到了省3个亿的旅游发展扶持资金,如何用好这3个亿是关键。我市以《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旅游产业规划》为龙头,通过滨海旅游产业融合互动,形成社会经济生态和谐的现代滨海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区,国际化度假旅游目的地,国家海上运动基地和汕尾市新城市中心。
五、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提高城市质量
(一)以“三旧”改造规划实施促进城区“提质”。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9〕122号)等政策法规规定,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推动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积极推进汕尾市区“三旧”改造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了《汕尾市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三期增补)》,该规划成果业经市政府审批正式实施。对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推动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保障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促进城区的“提质”,具有重要意义。
(二)以《汕尾市综合交通规划》为导向,完善汕尾对内对外交通体系的提质。
汕尾市政府将综合交通规划作为推动经济跨越发展的抓手,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做好综合交通规划,立足大环境定位,突出市区建设、公共交通建设、港口建设,通过抓重点项目,加快立体交通、快速交通建设。”
《汕尾综合交通规划》确定汕尾对外交通的主流方向,提出“三铁路、三高速、一快速、多港口”的交通体系。审时度势的提出:第一,加快主动“融珠”,推进广汕、龙汕铁路的建设,完善汕尾市域内的铁路网建设;第二,为提升中心城区的首位度,优化城市发展布局结构,推进珠东快速干道等高速公路的建设;第三,规划建设“一主二支”城际铁路,与珠三角、粤东城际轨道网衔接,推进“深惠汕”轻轨建设,共享、共建区域交通设施。
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研究规划建设汕尾市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的可行性,为广大市民和游客提供出行便利,降低出行成本;倡导绿色、环保、健康出行方式,引导市民摒弃乘坐无牌三轮车、摩托车的陋习,逐步淘汰、替代营运三轮车和摩托车,缓解交通拥堵,改善市区交通秩序。
(三)以尽快完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主动融珠进程,深化全方位区域合作,推进城区“提质”。
汕尾西联珠三角的深圳、东莞、惠州,东接对台前沿的汕头、厦门,北接海西经济区。是我省从区位上唯一能够既对接香港,又对接台湾,且紧靠太平洋国际航道的城市。厦深铁路、广(州)汕(尾)铁路、龙川到汕尾铁路以及深汕、潮莞、天汕高速高速公路和一条城际轻轨延长线建设将为汕尾植入连通东西,贯通南北的海陆交通大动脉,有了与珠三角核心区建立更紧密合作关系的便利,为汕尾争当区域合作示范提供有利条件。加强与深圳、惠州城际区域协作,推进区域交通设施共建与对接,促进汕尾进入珠三角“一小时生活圈”,连通环珠沿海与内陆。汕尾要优先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的扩容提质,增强交通承载力和发展水平,形成联通粤东北、闽东南和赣东南,为江西和粤东北地区提供“出海口”等区位交通优势,变“边缘性”为“先导性”,实现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
交通秩序整治: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打击取缔无牌无证机动车辆,合理规划停车泊位,完善交通设施,规范公交车、出租的士营运秩序。
1. 加强汕尾市区道路交通管理,制定和出台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方案,全年组织两次为期不少于三个月的市区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2. 打击取缔无牌无证营运三轮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以及非法拼装销售三轮车、摩托车的窝点。
3. 鉴于目前市区停车场建设严重滞后的情况,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规划、确定适量的占道停车位,解决各种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同时加强对沿街机关单位、商户店铺车辆临时停放点的审批和管理。
4. 完善交通护栏、信号灯等安全设施,重新喷涂粉刷交通标线。
5. 清理取缔市区主干道洗车场、货运站点,规范市区洗车场、货运站点管理。
6. 规范公交车辆营运秩序,进站上落客,禁止招手即停,乱停乱靠。
7. 规范出租的士经营行为,打击“蓝牌车”非法营运,规划、建设出租的士站点,疏导、取缔市财政局周边、马思聪艺术中心周边、龙富花园周边等违章候客点。
(四)以做强做大中心城区、增强中心城区的吸引力和辐射力,彰显城区“提质”。
全面打造主城区“政治、经济、文化、服务”的核心地位。同时规划通向各县、区的快速干道,今年将建设直达陆丰的珠东沿海快速干道,增加中心城区的吸引力与辐射力。中心城区构筑滨海、环湖、倚山的城市空间形态,重点体现亲水、亲绿和地方特色。构建“一心一轴、一带三片区、多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实施“东进北拓,强化中部”战略,促进旧城与红海湾、深汕特别合作区的联动。
组织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清理整顿占道经营、户外广告,加强市政设施维护,提高绿化亮化水平。
1. 整治违章占道。
(1)清理整顿市区沿街商户各种违章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无证照经营行为;整顿乱摆乱卖的流动摊档、小商贩;整顿各大农贸市场周边、交通路口周边临时摊档,恢复道路通行,维护良好秩序。重点整治汕尾大道、海滨大道、金湖路、通航路、通港路、城南路、香洲路、文明路、工业大道等。
(2)规范管理海滨大道、滨湖大道烧烤档、冷饮档,在不影响市容环境的前提下,坚持以人为本、疏堵结合,适当划出某些路段给予经营,规范经营秩序。
(3)将汕尾大道设立为城市管理示范路,统一沿街商铺广告设置模式、统一机动车辆停靠秩序、统一流动摊挡管理方法、统一店外经营整改标准,建立一套符合我市实际、有利于规范管理的模式,让广大市民有一个直观认识和参照标准,引导市民自觉参与城市管理。
2. 规范户外广告。
(1)全面清理市区各种未经批准、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清理乱拉乱挂的布标横幅、乱摆乱放的广告灯箱,强制拆除各种违章设置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设施。
(2)规范城市户外广告审批,凡属财政资金投入建设的户外广告设施(包括大型立柱广告、路灯广告、液晶广告等)一律实行招投标,所得收入上缴市财政,保护政府公共资源。
(3)规划建设厦深铁路汕尾段两边、火车站周边及市区大型立柱广告,实行财政投资,再统一招投标出让广告经营权,规范户外广告管理,保护政府公共资源。
3. 拆除违法建筑。
加强对市区范围内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的巡查控管,及时制止、拆除各种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
4. 绿化亮化净化。
(1)巩固“广东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加强日常对绿化树木的补植、修剪和对园林设施的维护,提高园林绿化管养水平。
(2)加快LED路灯改造进度,争取完成市区2013年6000盏LED路灯改造任务。今后凡属新建道路路灯、景观照明和广场照明等公共照明领域都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推进节能减排。
(3)整治奎山湖,制定标本兼治的治理方案,科学改建与奎山湖相连的排洪、排污管道,清理湖底淤泥,改善湖水状况。
(4)清理品清湖违法填海和养殖,以及湖区内沿岸污泥、垃圾和湖区内乱搭建。
5. 市政设施维护。
(1)加强对市区各主次干道路面进行全面普查,及时对路面坑洼不平、裂缝断层、人行道彩砖、石板破损、休闲石椅等进行维护、修补或更新。
(2)加强对市政雨水、污水管道的清理疏通工作,加强对被盗、破损管道井盖的维护修补。
(3)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地下管网由政府投资建设,再向各管网使用单位提供有偿使用,避免各管网单位对城市道路重复挖掘。
(五)以环品清湖城市规划景观设计,承载城区“提质”。
品清湖是汕尾市城市灵魂之源泉,是展示汕尾独特魅力的海湾内湖文化区和特色鲜明、水城融合的标志性空间。明确品清湖发展定位是优化汕尾市独特“山海湖城”城市空间布局结构,保护生态格局、完善环湖综合配套功能的前提和保障,也是城区“提质”工作的重要承载。市规划局正在组织编制环品清湖城市规划景观设计,旨在建设一个富有特色与活力的环湖城市景观带,彰显汕尾城市形象,构建生态文明、幸福宜居的城市体系,促进汕尾城市经济快速发展与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品清湖的知名度,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
(六)以《汕尾市山体、水体生态保护与利用规划》着力点,建设生态文明新城。
充分利用汕尾市“山、海、湖、城”优美的城市自然资源,将汕尾打造成具有“海在城中,城在山间”城市特色的“宜居之城、品质之都”,彻底改善和修复我市的生态自然环境,破解环境友好型城市发展的难题。根据山、水生态保护与利用规划,将生态建设理念贯穿于宜居城乡建设的方方面面,宣传到位,提高群众生态文明意识,严格保护好城市的景观山体和水体,宏观保持城市生态风貌,微观控制环境敏感区域的建设,将山体、水体美化工程作为全社会的责任,走经济发展、生活改善、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七)以《汕尾市区埔边至罗马广场景观规划》启动市政道路升级改造,提升城市品位。
海汕路与汕尾大道全长10.6公里,是城市的门户,为反映汕尾城市特色,提升周边区域开发价值。2013年对其进行规划整治,自汕尾市埔边出入口至海滨大道罗马广场(海汕路、汕尾大道),规划范围为路两侧各40米,景观规划面积约84.8公顷。规划设计景观改造,城市建筑穿衣戴帽工程以及优化市政府交通景观流线等方面内容。
实施埔边至罗马广场道路综合景观升级改造工程,打造为汕尾城市形象路。一是从埔边至罗马广场道路路面铺设为沥青路,调整道路路面设计,提高车辆通行能力;二是建沿线景观节点;三是全面提升沿线绿化水平;四是沿线路灯更换为LED灯。
(八)以《汕尾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
为彻底改善汕尾市的环境卫生状况,解决城市环卫设施落后的问题,我市启动了此项编制工作,覆盖整个市域范围,包括城区、海丰、陆丰、陆河、深汕特别合作区、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推进市区环卫保洁市场化改革,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完善环卫基础设施,改善市区环境卫生状况。
1. 实施环卫保洁市场化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干分离的原则,积极推行市区环卫保洁市场化改革,引入保洁公司经营市区环卫保洁业务,变花钱养人为花钱买服务,将环卫作业置于市场化规则中运行;建立健全一套完善、严格的环卫作业标准和考评体系,扩大保洁范围、延长保洁时间、增加保洁次数,提升环卫作业现代化水平,彻底改善市区环境卫生质量。
2. 建立健全市区环卫保洁市场化第三方监管考核机制,制定全面详细且切实可行的监管体系,建立实时监管考评系统平台,接受市民查询、监督、投诉,切实保障环卫市场化改革取得成效。
3. 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出台《汕尾市区“门前三包”管理办法》,与沿街两侧相关单位、店铺、住户等签订责任书,由其承担责任范围内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秩序良好责任,各管理部门加强对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和行政处罚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脏乱差行为。
4. 加快垃圾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完善运行管理。规划建设建筑淤泥堆放场,要求市区工地楼盘、住宅装修的建筑垃圾必须定点堆放。加强对市区在建工地材料堆放、沙石运载、建筑淤泥倾倒等的管理。
5. 规划建设大型建材综合市场,将市区所有建材门店(包括木材、磁砖、五金、玻璃、门业、家具等)统一搬迁至建材市场集中经营,解决市区建材门店占道作业、占道堆放建材问题。
6. 规划建设货运站场,将市区货运站、快递物流等集中经营,禁止大型货车进入市内,以适应我市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
7. 完善垃圾中转站、公厕、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
8. 加大对乱丢乱扔、乱倾倒、乱张贴等影响环境卫生行为的执法力度。
(九)推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改革,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强化属地管理。
统筹、整合市及城区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管理职能,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理顺各部门执法关系,解决多头执法现象;理顺市与区、条与块关系,明确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的职责与职权,形成以市为指导、城区为核心、街道为重点、社区为基础、单位和居民参与的城市管理格局。不断强化属地管理功能,强化街道、居委会基层城市管理功能和责任。加快综合执法队伍的组建,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
结合汕尾实际,行政执法改革采取“先条后块”原则,自觉完成城管部门执法改革,重点理顺市、区、街道之间的管理体制,推进重心下移,充分发挥街道、村(居)委会属地管理的作用;其次,结合大部制改革,整合有关部门行政执法职能,逐步扩大综合执法范围。
(十)以文化设施建设新突破口保障全市文化水平的提质。
根据市委五届八次全会通过的《汕尾市建设文化强市规划纲要(2011-2020年)》,各地按照“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进一步推进文化设施工作,促使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高潮形成,不断加温。一是推进中国(汕尾)民间艺术馆建设工作,先后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评报告,完成了项目筹建和运作总体方案的编写工作,基本完成项目建设“三通一平”。二是完成陆丰“三馆”、海丰县图书馆扩建工程、红海湾开发区文化馆建设工作;开工建设陆河县“陆河县文体综合馆”(含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基本完成了16各镇(街道)文化站和284各村(社区)文化室建设任务。三是推进广播电视文化惠民工程。全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按时全面完成;广播电视“户户通”、“渔船通”工程和县级数字影院建设大力推进。
(十一)以《汕尾市城区贫困村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城乡同步发展。
我市顺利完成省确定的市城区21个贫困村规划编制工作,优化贫困村的空间布局,合理使用土地资源,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村民生活水平,只有在村庄规划的科学指导下,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投入才能更有针对性,成效更加显著。
六、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方式,满足扩容提质项目融资需求,建立城市投融资新机制
在扩容提质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和市场融资功能,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引导民间资本等资金进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和公共服务领域。近期,由省住建厅牵头,扩容提质项目融资工作顺利开展,前期调研了我市多个新区的建设,计划通过国家发展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的帮扶,建立新的融资平台,为我市的项目建设提供可靠的资金支持。
2013年5月,按照省住建厅的工作要求,我市上报了《粤东西北地级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项目融资需求表(汕尾市)》,将我市中心城区116个扩容提质项目纳入表中,项目主要涉及了港口码头建设、物流园区建设、市政道路和管网的升级改造、交通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旅游产业开发等方面的内容。并以新区范围划定项目,分区报请融资,其中长沙湾滨海旅游新区融资项目16宗,城东新区融资项目84宗,红草产业新城融资项目8宗,红海湾省级滨海旅游示范区融资项目8宗。
七、组织领导
扩容提质作为我市今后五年的行动纲要,专业性强、涉及部门广、实施时间长。市委、市政府决定由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市发改、财政、统计、国土、住建、规划、交通、经信、环保、公路、城管、海洋与渔业、水务等部门和城区、红海湾开发区等单位领导组成的汕尾市扩容提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并抽调专职人员常驻办公室集中办公,分设若干工作小组。
扩容提质项目是我市近期建设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根据促进汕尾市城区扩容提质工作领导小组的分工,市政府确定落实了扩容提质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都应发扬“讲担当 敢担当 会担当”的时代精神,真正担负起扩容提质项目的职责重担,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初步确定分工如下:
1. 由市发改局、市统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住建局、红海湾开发区负责:厦深、广汕、龙汕等高速铁路建设;天汕、潮莞等高速公路建设;城市外环路、火车站片区道路等市政道路建设;港口建设;珠东快速干道;客货运站和公交系统的建设。
2. 由市城区政府、市发改局、市统计局、市经信局、市外经贸局、市港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市农业局负责:电力能源、电子信息、物流城、农业基地、制造基地、工业园区等产业项目的建设。
3. 由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水务局、市旅游局、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市文广新局负责:环境生态保护、海堤建设、旅游度假开发、地域文化培育等项目建设。
4. 由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园林局、市林业局、市公路局、市水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供电局负责:城市配套服务设施、市政管线设施、低碳绿色环保工程项目的建设。
5. 由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负责保障性住房、教育园区、医疗卫生体育设施、社会治安项目的建设。
6. 由市城区政府、市城管局、市园林局负责改善城市环境、治理违建、绿地绿化、城市管理、市容市貌等项目的建设。
7.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提供提质扩容工作的人员配备和资金支持。
八、制订体制机制保障扩容提质工作的实施
(一)加强规划和建设管理。
1. 建立多规融合、城乡全覆盖的空间管治体系。
建立统一的规划空间信息平台,整合汕尾及周边城市土地资源利用、城市建设、交通运输、市政设施等相关空间信息要素和项目安排,实现空间信息资源共享和信息无缝对接,为加强各部门沟通及公众参与提供有效载体,以空间信息平台为基础,建立“多规融合”的空间管制体系。
2. 完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加强控规全覆盖,高标准推进新区规划建设和旧区更新保护,重点加强深汕合作区编制详细规划和重点项目规划,加强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加快推进海岸绿道规划编制和建设,结合轨道建设,开展TOD综合开发专项规划。
3. 加强规划管理和实施监督。
完善规划实施的评估和修编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的评估,建立综合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滚动调校机制,提高城市规划编制、决策和实施管理水平,实现规划管理的实时跟踪与动态调校。
(二)探索新型区域合作模式与管理体制。
1. 建立跨市协调与决策机制。
建立汕尾和深圳两市高层决策领导小组,形成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建立合作区日常管理机制。在区域生态系统保护、跨界河流污染治理、重大基础设施对接、跨界地区开发等方面,形成区域信息共享和定期规划协调机制。通过积极创新探索一套良好的两地合作体制、机制,促进两地精简高效合作,并争取纳入省级发展战略规划。
2. 建立区域协作的统一招商平台。
建立城市政府和投资企业、不同城市政府共同推动项目开发的合作机制。鼓励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与政府合作合资、政府购买服务及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投资基金、股票等形式,参与城市公共服务、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的建设和运营,建立区域协作的统一招商平台。
3. 建设区域间绿色通关环境。
与汕头海关、汕尾出入境检疫检疫局等单位建立合作机制,在合作区设立海关、检验检疫等办事机构,建设海关车辆查验点,为企业提供绿色高效的通关服务,节省区域间物流时间、降低的资金成本。
(三)创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方式。
1. 创新土地资源配置方式。
优化存量土地储备机制的运行模式,用足用好“三旧”改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等政策,适度围填海造地,鼓励开发荒山、荒滩等未利用土地资源,盘活闲置用地,加强土地供应后的监测与监督,对已招商签约项目进行定期梳理,释放产业用地,严堵非建设用地的非法占用,加快清理违法用地,规范用地秩序。探索建立以满足民生保障、公益性设施及生态保护为重点的用地供应体制和分期供地模式、规划功能单元出让开发模式。
2. 健全海洋资源利用机制。
争取围填海指标,制订产业新政策鼓励项目,向重大涉海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民生项目倾斜,做好海域使用管理与土地管理的衔接。
3. 完善生态开发的监督和保障制度。
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制订产业空间导向政策,促进产业空间集聚与园区的有机整合,明确园区产业准入门槛,鼓励节水型产业,严格控制环境污染,设立完善的生态价值评估和补偿机制,实行鼓励低碳节能的资金奖励政策。
(四)政策支持。
1. 支持区域发展所需用地指标。
增强用地保障,优先安排重大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建立土地利用弹性控制制度,增强政府对土地供应调控能力,争取省对重点项目和地区发展给予用地指标的适当支持。
2. 支持汕尾城区创新用海管理政策。
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破坏海岸带和海洋生态环境前提下,允许适当围填海建设,试行“填建分离”用地政策,经审批后的在海域范围内单宗用海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围填海指标,争取对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区域,按区划条件提出填海申请使用海域,减少申报程序。
九、“扩容提质”工作时间阶段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3年5月下旬—6月上旬)。
组织召开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对建议所提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究讨论建议办理的具体工作计划,落实单位职责分工和具体办理工作要求。
(二)专题调研阶段(2013年6月中旬—7月底)。
由牵头单位组织各领导小组成员赴有关地市就相关人大代表提出问题进行实地调研,调研活动可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参加。
(三)制订具体措施和处理方案(2013年7月中旬—9月底)。
根据调研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提出推进我市城区扩容提质行动的具体措施。在此基础上,由牵头单位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制订重点建议的处理方案。
(四)起草办理情况报告(2013年10月)。
根据处理方案,由牵头单位会同各成员单位起草《关于加快汕尾市城区扩容提质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经征求市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和市人大代表的意见,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市政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定的办理情况报告,拟稿答复市人大代表。
(五)跟踪检查阶段(2013年11月—12月底)。
由牵头单位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重点建议各项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及工作绩效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重点建议办理效果。
促进汕尾市城区扩容提质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为五年,以上为阶段性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