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函〔2024〕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汕尾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进入实施中期,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根据评估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部分指标和项目调整如下:
一、调整指标“港口货物吞吐量”2025年目标为1900万吨。
二、新增项目、调出项目、调整项目及调整后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
附件:1.汕尾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调整表(新增项目汇总表).pdf
2.汕尾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调整表(调出项目汇总表).pdf
3.汕尾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调整表(调整项目汇总表).pdf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