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汕尾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提高评选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和公正性,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府办〔2022〕57号),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市政府质量奖评选专家。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市范围内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熟练掌握质量管理理论、方法和技术的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
二、基本条件
推荐的专家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项目评审政策制度,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丰富的本专业从业经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自愿且能够承担并完成相关评审工作。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从其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
(六)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库人选。
(七)评审专家应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质量领域(在质量提升行动、质量品牌建设、质量领域变革创新、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质量文化建设等领域)相关工作5年以上,有较为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上述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4月30日。
三、报名方式
请具备资格条件的人员填写《汕尾市政府质量奖评选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将推荐表及个人简历、职称证、资质证、荣誉证书等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报送至联系人邮箱,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四、其他事宜
秘书处将邀请符合条件的专家参加市政府质量奖评选专家培训,经考核合格的专家人选纳入市政府质量奖评选专家库进行管理,并参加质量奖评选相关工作。
联系人:吴晓惠
联系电话:3361078
联系邮箱:swsqsb@126.com
汕尾市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委员会秘书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