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针对汕尾市9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21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开展2023年度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考核评估工作。
经保护单位自查自评,我局组织专家组初评、实地考核等程序,评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优秀1家、合格8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优秀2家、合格19家。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上述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我局反映。属于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属于个人反映情况的请写明个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7月29日(共7日)
联系人:李准
电话:0660-3213368
邮箱:gdswysk@126.com
地址: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中段172号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邮政编码:516600
附件:1.汕尾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2023年度评估结果建议
2.汕尾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023年度评估结果建议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