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精神,省下达给我市2023年省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880万元。根据我市入库企业名单和奖励额度,我局制定了《汕尾市2023年省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安排计划表》(见附表),并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
如对上述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无明确事项或内容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融资促进科)
电话:0660-339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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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汕尾市2023年省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安排计划表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