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汕尾综合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市政基础设施及冷链物流区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进行批前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汕尾综合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市政基础设施及冷链物流区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拟选位置:汕尾市海丰县赤坑镇
拟用地面积:项目拟用地总面积31.3056公顷,其中农用地30.6226公顷(耕地0.1393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0.6830公顷。
拟建设规模:项目用地总规模31.3056公顷。
汕尾综合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市政基础设施及冷链物流区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具体内容,可到我局咨询。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660-3377012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