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强化全社会的安全生产监督力度,现将全市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举报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二、举报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等文件。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应当实名举报,可以通过拨打举报电话,或者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提供的举报情况真实性负责。对举报人及举报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60-3361183、0660-3365349(传真);
电子邮箱:swjxjhyk@163.com;
地址:汕尾市五十米大道中段工信大厦三楼。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4日